Skip to content

温哥华,1989-1995

刚 走出温哥华机场,又看见父亲举著他那台大大的相机,等著拍我们到达加拿大的第一张照片。

1989年8月6日,初抵温哥华机场时,父亲的朋友为我们一家人拍摄的留影。

父亲那时还没有买车,是他一位朋友开著辆旧雪佛兰来接我们。车子虽然很旧了,但我坐上去却特别兴奋。十二岁的我,从来没坐过小轿车。

车子带著我们去了新家,那是UBC校园学生宿舍区里的一个单间。接下来的几个星期,我们一家四口就挤在这个小房间里。房间被两张上下铺塞得满满的,除了床几乎放不下别的东西。卫生间在走廊尽头,是公用的。厨房也是公用的,大大的冰箱和长餐桌边,总是坐著来自各个国家的学生,热热闹闹地一起吃饭。就是在这个公用的空间里,我们开始了在加拿大的新生活。

到温哥华还没几天,父亲就带著我,按照报纸上的广告,找到一位卖车的学生。我们花了400加元,买下了一辆已经开了十几年的达特桑。这是我们在加拿大的第一辆车。

这辆不知道转过几道手的旧车,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散架,后来也确实经常抛锚。但这些都挡不住我的兴奋,只要它还能开,我就很满足了。也许就是因为这个,后来我对那些豪华车一直没什么兴趣。

几周后,我们搬进了UBC教职工住宅区的联排别墅。虽然地方不大,但对1989年的我来说,那里就像天堂。那是我住过的最宽敞的地方:楼下是厨房和客厅,楼上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小储藏室,房子前后还有小花园。

父母和姐姐各住一间卧室,小储藏室变成了我的「房间」。单人床垫严严实实地卡在三面墙中间,每天我都要从床尾像钻山洞一样爬进去睡。这个没有窗户的小空间却让我感觉特别安心,也许正是因为这段经历,我没有狭小空间恐惧症。我天生是个内向的人,一个人待著反而能补充能量。

姐姐总是很照顾我,每隔几星期就会提出跟我换房间,让我能透透气。有这样的姐姐真是我的幸运。我们在这栋温暖的小屋里度过了青春时代。

我们并不富裕,比周围大多数人都要节省,但我们从来没有抱怨过,心里总是感谢已经拥有的一切。

到加拿大第三天,母亲就在一家服装厂找到了缝纫的工作。她本来在中国是教数学和历史的老师,但因为英语不好,在加拿大只能做最低时薪的工作。她每天七点不到就要出门,晚上七点多才能回到家。她在缝纫机前坐了很多年,用最好的年纪默默为她的两个孩子铺路,从不埋怨。那时14岁的姐姐,每天负责给全家人做晚饭,而我则包下了洗碗的活儿。

父亲那时还在读博士,学校每个月发一千加元补助,母亲的收入更低。虽然吃饭穿衣不成问题,但每一分钱都要算著花。父亲会仔细地从报纸上剪下各种优惠券。星期六一早,全家就开著那辆老达特桑,照著优惠券一家家商店去买蔬菜水果肉蛋奶。这精打细算的周末采购,成了我们在加拿大最初几年的家庭活动。

对我们来说,去外面吃饭是难以想像的奢侈。直到来加拿大两年后,为了庆祝姐姐十六岁生日,父亲才第一次带我们去了唐人街的一家面馆吃长寿面。

我从来没有零花钱,也没要过。这是想都不用想的事。尽管收入不高,但父母每个月总能攒下一点钱。父亲理财特别精细,他有个小本子,上面一笔一笔记著所有的开销。

有一次在Safeway超市,我看上了一架1.99加元的玩具飞机,缠著父亲非要买。又哭又闹,求了很久,他那次破例答应了。那架小飞机成了我整个少年时代唯一的玩具。从那以后,我再也没有开口要过任何玩具。直到今天,我对那些很贵的玩具也不感兴趣。

我十三岁那年,父亲带我去电脑店,花了七千加元买了一台x286电脑。这相当于他整整七个月的收入。现在想想,父亲很会规划开销。那是父亲和我这辈子买过的最贵的电脑,但现在回头看,这笔钱花得特别值。如果没有那台电脑,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我。

1990年,在温哥华,第一次接触x286电脑。

刚到加拿大时,我英语不好,只能先上语言班。在ESL教室里,我们这些从世界各地来的学生,磕磕巴巴地练习著陌生的英语。两年后,当我终于转到普通班级时,却意外地发现数学课给我跳了两级。数学成了我最早能听懂的语言,为我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另一扇窗户。

工作

姐姐十五岁开始用课余时间在麦当劳打工。一年后,我十四岁,刚好达到麦当劳允许的最低用工年龄。虽然法律工作年龄是十六岁,但麦当劳有特殊许可。我在生日那天递交了申请,一周后就上班了。时薪是4.5加元,虽然比最低工资还低一点,但对从来没有零花钱的我来说,已经是一大笔钱了。这份工作不仅让我第一次体会到赚钱的感觉,也让我能为家里分担一些责任。

十五岁那年暑假,我在温哥华Hastings街的PNE游乐园当洗碗工,时薪9加元,是麦当劳的两倍,算是事业上的飞跃了。

十六岁有驾照后,我在温哥华King Edwards路的雪佛龙加油站上夜班,从晚上十一点工作到清晨七点,时薪十二加元。

那年夏天,我考取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排球协会的裁判资格证,开始为高中联赛做裁判,每小时能挣十六加元。我开车辗转于各个学校,每场球赛按四小时结算报酬。这份工作不占用上课时间,又正好是我热爱的排球,做起来完全不觉得是在打工。那是我第一次真切体会到那句话的含义:「如果你热爱自己的工作,这辈子一天都不用打工。」

排球

我和姐姐就读了家附近的University Hill Secondary School。这是间在UBC大学校园里的公立中学。它很小,但氛围非常好。我有很多好朋友,老师们对我也都挺好。

在中学这五年里,排球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闲暇时光。每周练十五个小时,每天放学都要练上三小时,这份热情从八年级持续到高中毕业。

说起打排球,要追溯到八年级在Daniel家玩的一个下午。他翻出个排球,我俩就在后院比划起来。连一个回合都打不完,却莫名地上了瘾。没过几周,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了我们。

到了九年级,我们居然真在U-Hill中学拉起了一支队伍。我们学校是温哥华最小的中学,当时五个年级加起来才两百多号人。每个年级男生不过二十出头,选人时常常凑不齐数。温哥华其他中学大约三千学生。我们连凑齐首发都勉强,经常只有六个人到场,连替补都没有。

1993年,中学排球队合影。从左至右:Mr.Glassby老师、 Jason、 Rudy、Frank、Ray、我、一位忘记名字的队友、Mr. Beaten老师

虽然实力一般,我们从不偷懒。我练得最勤,队友们便推选我当了四年队长。这段经历让我初次体会如何带领团队,特别是如何在挫败中前进,毕竟我们输的比赢的多。

体育老师Mr. Glassby自告奋勇来做教练。他是位长跑高手,并不太懂排球,却热心地捧著排球教材书现学现教。我在温哥华公立图书馆借到了同样的书,往往他刚布置训练内容,我就知道下一步要练什么。

十年级前的暑假,UBC大学校队举办了一个排球训练营。温哥华各中学几百个学生报名,我的几个队友也报了名。我交不起90加元的报名费,但我还是去了现场,坐在看台上看。没想到第一天下午,Conrad教练注意到我,问我为什么只在那里看。我说了原因。他说,「你来吧。」招手邀我下场训练。那一刻,我体会到一个我多年后才会表达的人生道理:到场是成功的八成。

Conrad是UBC大学校队的队长,只比我们年长几岁。训练营临近尾声时,我鼓起勇气问他,是否愿意做我们U-Hill排球队的教练。他爽快地答应了。

他不仅是很好的教练,也教了我很多人生道理。

十年级末,我的跳发球已经有点杀伤力了,但成功率只有80%左右。Conrad要求我一直跳发。在一场关键比赛中,我们7比14落后,我连著八个跳发球直接得分,把比分追成了15比14。在赛点时,我害怕失误,改用站发球。

发球没失误,但我们最后还是输了比赛。

赛后Conrad问我:「为什么没有坚持跳发?」我解释说,因为按照概率该失误了,所以想保守点。他给了我两条建议:第一,以后永远用跳发,他再也不想看到我站发了;第二,永远不要中断自己的惯性势头。这第二句话,在我之后创业和人生的路上经常用到。

那个赛季,我们校队入选了市赛,这在我们学校历史上还是头一次。虽然我们队输多赢少,市赛的组织者还是把MVP(最佳球员)颁给了我。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奖杯。

那个暑假我入选了温哥华市队。全市选十二名球员,能被选上我很开心。

不过我在加油站上夜班,经常累得没精神,训练状态时好时坏,还因为轮班错过了几场比赛。虽然表现没能达到自己的预期,但我还是很喜欢那段充实的训练日子。

同一个夏天参加省队选拔时,我还是败给了天赋。无论怎么苦练,我的弹跳高度始终越不过一米的基础门槛,无法被选中。那一刻我明白:人生就像打牌,摸到什么牌我们没有选择,重要的是打好这副牌。高中后两年我还在打球,只是运动员的梦已经破了,排球成了纯粹的爱好。

等到进入麦基尔大学时,我没再尝试加入校队。那段与排球紧密相连的青春,就这样翻篇了。

女子排球助教

高中那段日子,除了打球和做裁判,我还帮忙做同年级女排队的教练。那段时光特别开心。我性格腼腆,这几乎成了我和女生们相处的唯一机会。

我把平时训练学到的方法调整后,教给她们,慢慢摸索出最适合她们的练习方式。那时我说话结巴得厉害,和女生交谈时就更明显。

还好姑娘们从不像男生那样取笑我。每当我说话卡壳时,只要打个手势,她们就能懂。她们很珍惜我带来的新战术,也总记得我的鼓励。我没和队里任何一个女生约会,跟她们很多人成了好朋友。

口吃

在九、十年级时,我患上了严重的口吃。每当要说话时,十有八九会卡住。越是关键的场合,越容易卡住。

作为排球队长,比赛时我经常需要和裁判辩论。可每当全场目光都在我身上,我就紧张得说不出话。那场面又搞笑又尴尬。

学校的辅导老师Sheila人很好,有天将我带到她办公室。她告诉我,有专业的语言治疗师能帮我。她知道我没钱,贴心地推荐了一位愿意免费辅导的退休语言治疗师。

这位治疗师因车祸在眉骨处留下了凹陷,视力不太好。能有人聊天他也挺开心,很愿意帮我。我每周见他两次。神奇的是,才过了四周,我的口吃就基本好了,跟裁判争论时也不卡了。他教我「轻柔起音法」技巧:轻轻说每个词的起始音。到现在我说话有时还会结巴,但已经知道该怎么应对了。

我永远感激我的语言治疗师和辅导员Sheila。

体育课

中学时代,我最喜欢的就是体育课。到高中十一、十二年级后,体育成了选修课。为了吸引我们选课,Glassby老师找了好多活动场地,谈下了特别优惠:每年只要50加元,就能在清晨体验帆船、潜水、滑雪等几十种户外运动。这些项目如果自费,我根本负担不起,所以格外珍惜每次机会。

有一次,我偶然听到Glassby老师和帆船俱乐部聊天,说这是让年轻人爱上这些运动的最好方式。的确,这些活动在我心中种下了喜欢户外运动的种子。

我和Glassby老师特别投缘,经常主动帮他忙,包括之前提到的女排训练。

他爱跑步,受他影响,我的长跑也练得相当不错。

早在八、九年级的学校滑雪日时,我就学会了滑雪,喜欢在大自然里雪山上滑行的感觉,但38加元的缆车票价对我来说太贵了。有一次,Daniel邀请我和他们全家一起去滑雪。他母亲并不滑雪,却帮我付了所有费用。我们在半小时车程外的赛普拉斯山滑了整整一天,直到夜场结束才回去。

多年以来,我持续热爱著户外运动:滑雪、单板、潜水、帆板,最近还迷上了风筝冲浪。这一切,都要感谢Glassby老师和Daniel一家。

中学老师们

在U-Hill中学,我遇到了很多好老师。

物理老师Mason性情温和幽默。他说:「跟你们讲话就像在跟牛说话。要是我真对著牛说话,别人肯定觉得我疯了。」英文里没有「对牛弹琴」这个典故,不知道他怎么想出来的。

周一最后一堂是物理课,我们经常要提前离开,赶去别的学校打排球赛。

每次收拾书包时,教室里总会闹哄哄的。我当时的女朋友是个善良的台湾女孩,她跟我说,我们这样打断课堂,Mason老师看上去很无奈。后来我就让队员们离开时都安静点。

还有一次物理课上,我正埋头看日本漫画《灌篮高手》。故事讲的是个高中生为追女孩而打篮球,我有共鸣,看得忍不住笑出声来。Mason老师点名让我解答黑板上的方程式。我慌忙眯起眼睛盯了几秒钟,脱口报出了答案,同学们都很惊讶。

课后,Mason老师找我谈心。他和气地说,他知道这些内容对我来说可能太简单,但上课还是要专心。我们一直关系很好。大学毕业后几年,我突然听说他因癌症去世了,心里特别难过。

化学老师Jim很有趣,总用各种化学实验来吸引我们。他的教室就是实验室,桌面经过特殊处理,不怕火烧也不怕化学品。九年级时,为了教我们安全知识,他直接在课桌上点火,然后问:「桌上有火该怎么办?」

他故意停顿片刻,制造悬念。

等火自己熄灭后,他才解释:「如果火势在桌面范围内,让它自己烧完就好。」

我心想:你牛逼。化学课我总是很专注。高年级时,我主动在课后帮他清洗烧杯,洗了无数个烧杯。到现在,我还记得标准流程:每个烧杯冲四遍。化学课唯一让我头疼的是背元素周期表,每次考完我就立马忘了。

Barbara老师教数学和生物。她嗓门大,看似很严厉,其实特别热心。生物课对非母语的学生而言很难,我在动植物部分学得吃力,到人体章节才稍好些。

我数学比较好,八年级就跳级听Barbara老师十年级的课。她了解我的情况,允许我坐教室后排写其它作业,甚至看《灌篮高手》漫画。

我还参加过一些加拿大全国数学竞赛:帕斯卡、凯利、费马和欧几里德等。家里父亲和姐姐都是数学高手,说实话我压力不小。好在这些比赛成绩还可以,甚至拿过几个奖。

Olsen是我们的英语老师,个子不高却自带威严。不少学生都怕他,特别是非英语母语的同学。但他确实是位难得的好老师,知识渊博,教会了我如何提高英语写作。当时我词汇量有限,就学著用简洁又带点俏皮的方式表达。最终,我成了他班上少数拿到A的非母语学生。

法语是我最差的科目。学校规定要学第二外语,但中文不算。十年级以前,Susan老师按课本教学,我还能勉强跟上。可到了十一、十二年级,来自魁北克的Cecil老师上课不按课本。他喜欢即兴聊天,不做板书。我跟不上节奏,最后只拿了C。我学过五年法语,现在连问路都不会。

Tom Grant是位难得的好校长。我九年级那年他刚调来,很快就让整个学校提升不少。他记得每个学生的名字,也总和我聊天。他不仅帮我们协调课程与排球训练,还带我们办步行马拉松筹款。他尊重和真诚对待每个学生。我毕业后不久,他就被提拔到了学区教育局。

人们常说,青少年时期塑造人的品格。我相信这点。我很庆幸自己的青春有这些师长们的存在。或许正是这些愉快的记忆,让我潜意识里也希望,在自己的人生里将这种善意传递下去。

大学抉择

和大多数亚裔家庭不同,我父母从没有要求我成为医生或律师。他们给我充分的自由,让我自己做决定。但这也带来了选择的困惑:我到底要学啥呢?

和大多数十七岁的少年一样,我完全没主意。

Ted是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。他父亲在台湾当医生,母亲带著他和姐姐在温哥华生活,每天开著豪车接送他们上下学,家里住著漂亮的大房子。和我其他台湾朋友家很像,那些孩子的父亲也多是医生。他们透过投资移民来到加拿大,投上几百万加元做生意或买房,在这定居。

我和Ted的生活截然不同。我父亲靠助学金生活,母亲一早就得去制衣厂上班,我常连自己的午饭都忘记准备。Ted的母亲很善良,总是准备好两份便当,一份给他,一份给我。尽管家境优越,他们待人却始终谦和有礼。我想,我身上谦逊的品格,正是从这位母亲那里学来的,虽然我知道自夸谦逊本身就不太谦逊。

当Ted的母亲建议我当医生时,我觉得可以试试。于是,我申请了麦基尔大学的生物专业。

正如母亲在我小时候预言的那样,到了十一、十二年级,我的成绩果然变好了。高中毕业时我获得了不少奖项,其中含金量最高的是「年度最佳毕业生」奖。这个奖要求学生在学业、体育、协助校务和社区服务各方面都有出色表现,没想到颁给了我。

麦基尔大学录取了我,还提供了奖学金。UBC也给了我offer,但我知道是时候离开温哥华了。在那里生活了六年,我需要去探索一座全新的城市。

蒙特娄,我来了……